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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人:日期:2022-08-08 15:00浏览数: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关于推进全省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教工委发[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清廉学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省教育厅关于推动清廉学校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学校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机制更加健全,权力运行更加公开规范高效,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理念浸润师生,形成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良好教育生态和发展环境,建设“清廉涉外”。

阶段目标:2027年,学校办学思想、办学方向进一步明确,廉洁教育体系、防治腐败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政风建设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顽瘴固疾明显遏制,腐败现象明显减少,崇廉守廉的氛围更加浓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二级单位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学校党风、政风、教风、学风明显改善,依法治校、清廉从教意识显著增强,师生员工对学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长远目标:2037年,全面实现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学校政治生态建设,广大党员干部成为清廉标兵和楷模,力争实现清廉学校建设目标。

三、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督导办(纪检监察室)。督导办(纪检监察室)每年对清廉学校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清廉学校建设工作落地生效。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2022年5月)。按照省委、省教育工委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组织制定执行方案,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清廉氛围。

2.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6月—2027年5月)。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强力推进清廉学校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提高师生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3.深化完善阶段2027年6月—2037年6月)。在巩固前两阶段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清廉学校建设,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理念浸润师生,学校声誉和美誉度显著提高。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的建设,依法依规治校

1.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以党建工作年为契机,全面落实“四四五五”工程,形成“四化四重四结合”的总体工作思路:强化党的领导,重在促进发展,把党建工作与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化党史教育,重在学史力行,把学习活动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细化党建标准,重在基层党建,把基层组织建设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起来;优化党建思政的具体内容,重在育人根本,把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结合起来。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端正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课堂教学和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确保学校办学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强化体育、劳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办一流学校。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务处、各学院

3.推进全面依法治校。学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民办校党建制度。积极修订民办高校章程,推动学校在章程中明确党的政治核心地位,明确党委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优化监事会结构,按要求吸纳教职工为监事会成员,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督导办(纪检监察室)

4.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学校纪委要织牢织密纪检监察网络,常规巡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手段,强化问题导向落实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促进我校健康发展。持续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工程”、“放心食堂”、“阳光人事”建设,坚决遏制招生、招聘、财务、奖助学、采购、竞争性谈判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严惩师德失范行为,严查在奖助学评定中“雁过拔毛”、招生录取中“打学生主意”等乱象,加大查办违纪违规问题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处理违规事件。

牵头单位:督导办(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职能处室

(二)加强政治建设,夯实主体责任

1.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站稳政治立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治学习制度,坚持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落实《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政治理论学习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学校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上党课制度,坚持开展清廉课堂、清廉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委组织部、督导办(纪检监察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学校党委书记与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未单独设立支部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制定各部门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落实清廉学校建设责任目标。

牵头单位:督导办(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到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宣传、党管舆论阵地等各个关键环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守住管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4.推进三全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三全育人”研究和实践,落实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教书育人。将劳动教育、党的知识教育、国情教育、军事理论教育纳入教学体系。对外通过搭建校外实习基地、党员实践教育基地,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增强社会责任。对内通过党支部责任区、志愿服务,引导学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学院、各职能处室

(三)营造良好氛围,厚植清廉校园文化基础

1.坚持强化作风建设。从严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督促广大师生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认识,持续纠正“四风”。要采用“一单四制”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工作落实不实不细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对同一个单位的问题集中交办,对同类型问题放在一起交办,确保责任明晰,避免多头办理,互相推诿;要建立问题台账,动态管理,做到问题原因、办理流向、处理结果等情况一目了然;通过逐件跟踪销号,紧盯责任落实,确保问题如期整改;每月通过《督导工作通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倒逼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

牵头单位:督导办(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工作方案》,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建立教师“能进能出”机制。加强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学校对教师聘任、晋级、年终考核的核心内容,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健全师德师风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督导评教、学生评教教师互评的监督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警示制度和师德师风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学术无禁区、讲课有纪律”的要求,防止在任何教育教学领域散布错误言论。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持续推进教师开展《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学习,建立健全教师假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以及新聘教师上岗师德教育制度。在教师业务培训中增加清廉教育内容,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完善奖惩机制,积极改进和完善学校教职工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使薪酬体制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

责任单位:督导办(纪检监察室)、工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营造清新学风利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重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推行教育教学“八个一”工程,加强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学生学业管理,提高专业标准、教育教学水平。取消毕业清考,健全完善学生学业预警制度和学业服务指导体系,对学业有困难、考试不合格的学生,给予帮扶和指导,落实学业重修制度加大学生诚信考试、学术诚信教育的查处力度,全面落实本科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督促学生认真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

责任单位:教务处、督导办(纪检监察室)、各学院

4.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每年在全校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将廉洁文化建设与党建工作、学生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实践“四结合”,使廉洁文化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布置、文化艺术活动、主题班会中,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充分拓展清廉文化的宣传阵地,通过两微一端、官网、易班等阵地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利用学校党建活动室推进清廉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知行合一清廉学校文化品牌。

牵头单位:督导办(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清廉学校建设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单位要深刻认识,扎实推进,切实把清廉学校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2.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学校成立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督导检查和协调推动。学校各党总支书记、二级单位负责人作为落实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负起清廉学校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督导办(纪检监察室)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工作落地生效。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将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情况列为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工作督查内容,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指标体系,把考评结果运用贯穿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使用之中。

4.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校内外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对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进行专题报道,适时开展优秀案例、典型人物评比和经验交流,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上一条: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会议管理办法

下一条:关于印发《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常规事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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