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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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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公室职责范围

 

1、根据学校领导指示,起草以学校和党委名义行文的公文,草拟学校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对外函件等文字材,起草或修订全校性规章制度。

2、负责上级机关文件、函电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

3、做好党政办会议和其他全校性行政会议的服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4、处理学校行政和党委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督促检查上级来文和学校工作计划计划、重要决策、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6、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7、负责上级机关与兄弟单位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

8、掌管、使用学校印章,审定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具有关介绍信、证明书。

9、做好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车辆的调度和管理。

11、协助领导做好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的接待工作。

12、负责学校统计工作和电子台账工作,上报全校综合性统计报表。

13、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工作

14、做好学校报刊订阅、收发工作。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