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领导指示,起草以学校和党委名义行文的公文,草拟学校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对外函件等文字材,起草或修订全校性规章制度。
2、负责上级机关文件、函电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
3、做好党政办会议和其他全校性行政会议的服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4、处理学校行政和党委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督促检查上级来文和学校工作计划计划、重要决策、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6、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7、负责上级机关与兄弟单位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
8、掌管、使用学校印章,审定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具有关介绍信、证明书。
9、做好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车辆的调度和管理。
11、协助领导做好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的接待工作。
12、负责学校统计工作和电子台账工作,上报全校综合性统计报表。
13、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工作
14、做好学校报刊订阅、收发工作。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